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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「變更斗六(含大潭地區)都市計畫(部分住宅區為機關用地)(供警察局斗六分局暨縣府所屬單位(機關)使用)案」都市計畫書、圖,自105年6月23日起發布實施。

刊登日期:2016/6/20
發文日期:2016/6/20
發文字號:府城都一字第1053604741B號
主旨:公告「變更斗六(含大潭地區)都市計畫(部分住宅區為機關用地)(供警察局斗六分局暨縣府所屬單位(機關)使用)案」都市計畫書、圖,自105年6月23日起發布實施。
依據:一、都市計畫法第21條。
二、內政部105年6月4日內授營中字第1050807642號函。
公告事項公告: 一、都市計畫法第21條。
二、內政部105年6月4日內授營中字第1050807642號函。一、「變更斗六(含大潭地區)都市計畫(部分住宅區為機關用地)(供警察局斗六分局暨縣府所屬單位(機關)使用)案」自105年6月23日生效。
二、本案計畫書圖另置於本府(城鄉發展處)及雲林縣斗六市公所。